刘余莉:什么是真正的孝?很多人都理解错了

发布日期:2024-11-05 02:35    点击次数:64

本期专家

刘余莉

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教授、伦理学博士生导师,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《群书治要》传承委员会主任。代表作:《领导干部读〈群书治要〉》《平治天下》《〈群书治要〉十讲》《刘余莉传统文化十二讲》等。

现在,家庭教育出现了种种问题,例如孩子没有感恩心,只看到自己的利益,人际关系处理不好等。这些都与没有树立孝悌这个德行的根本有关。

《孝经》中说:“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;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。”意思是,一个人不爱戴、尊敬自己的父母,而去爱敬其他人,是与道德礼义相背离的。

能尽孝道的人,其心和;能修悌道的人,其心顺。现在很多人做着不孝之事却不以为然,甚至并不认为自己不孝。

一个小偷作案时被警察抓住,警察对他说:“你做出这样的行为,会让人说没有家教,这是很不孝的行为。”小偷却理直气壮地说:“你怎么知道我不孝?我对父母可好了!”

一名高官落马了,有人评论说:“强调孝道教育有什么用?这名高官是一个孝子,不也锒铛入狱了吗?”

其实,这些人并不清楚古代人所讲的孝道到底有哪些具体要求。

01

孝,是养父母之身和心

孝养父母,首先要养父母之身,即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、衣食住行。

《诗经·蓼莪》云:“父兮生我,母兮鞠我,拊我畜我,长我育我,顾我复我,出入腹我。”意思是:父亲啊,你生下了我。母亲啊,你养育了我。你们抚育我哺育我,让我长大,你们看着我不忍离去,进进出出怀抱着我。

这说明,子女之所以赡养父母,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养育深恩。因此,《孝经》在论及庶人(一般大众)之孝时,特别强调顺应天时地利,谨身节用,以赡养父母。

一般人认为赡养父母就是尽了孝道,但事实上远远不够,还要“养父母之心”。《论语·为政》中记载孔子说,现在所谓的孝子,认为能够赡养父母就尽到孝道;至于犬马,也都能以其体力奉养主人。如果不尊敬父母,又怎么能够把人的孝道与犬马之劳区别开来呢?这就强调了为人子女者必须尊敬父母。

《礼记·祭义》中也讲:“孝子之有深爱者,必有和气;有和气者,必有愉色;有愉色者,必有婉容。”这说明,深爱父母的子女在侍奉父母时,一定是和颜悦色、柔声和气的。可见,孝子对父母有发自内心的真诚尊敬和感恩之情,因而能够保证父母精神上的愉悦,使他们感到心情舒畅。

所以,孔子教导“色难”,意思是对父母保持和颜悦色是最难的。孟子也说:“孝子之至,莫大乎尊亲。”(《孟子·万章上》)可见,相对于赡养父母而言,尊敬父母是孝行更高层次的要求。

养父母之心,要求子女除了尊敬父母之外,还要做到“父母唯其疾之忧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,即父母仅仅为自己的疾病担忧,而完全不必担忧自己疾病以外的其他事情。如果子女常常让父母担忧,就是对不起父母,尽孝就不圆满。

例如,孩子在学校不认真学习,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,令父母担忧,这就是不孝;长大后,夫妻之间不和谐、兄弟之间不和睦、朋友之间无信义令父母担忧,也是不孝。

可见,通过以孝道为基础的修身,就可以处理好一个人在家庭及个人交往中的各种伦理关系,做到修身为本“严私德”。

不仅如此,一个人走向领导岗位后,滥用职权、徇私枉法,令父母担忧其因违法乱纪而锒铛入狱,也是不孝。如果为官者有孝心,不想让父母为其担忧,就会忠于职守、清正廉明,做到“守公德”。这样,一个孝子就是道德上的完人了。这就是《弟子规》中所讲的“德有伤,贻亲羞”。

曾子也强调,仅仅做到赡养父母还不足以称为孝。真正的孝是要获得国人的称扬赞叹,人人都对他的父母称赞说:有这样的儿女,是多么幸运啊!这些都是养父母之心的内涵。

02

孝,是养父母之志和慧

养父母之志就是《孝经》中讲的:“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”

要做到养父母之志,必须尊崇道义,立身行道,用自己的道德、能力服务社会、贡献国家,甚至做到言为世则,行为世法,传颂于后世,使父母享有君子的称誉。

《礼记·祭义》中讲:“居处不庄,非孝也;事君不忠,非孝也;莅官不敬,非孝也;朋友不信,非孝也;战陈(阵)无勇,非孝也。”这正是通过养父母之心和志实现移孝作忠,使忠和孝统一起来。

《礼记·祭统》云:“忠臣以事其君,孝子以事其亲,其本一也。”正是通过在家庭中对父母行孝,培养对国家、领导忠诚的品质。小孝是孝养自己的父母,大孝是孝养天下的父母,天下的父母就是人民,所以忠孝一如,家国一体。

凡能孝敬父母者,才能忠于君;不忘祖宗者,才能爱其国;凡能不辱父母之声名者,才能服从纲纪;凡能受父母之厌恶斥责而心不怨者,才不会叛君叛国;凡能在父母之过微起之时即知劝谏者,才能谏君之失,格君之非。

孝子“一举足不敢忘父母,一出言不敢忘父母”,言行举动都会小心谨慎,念念不忘父母的教诲,自然不会做贪污贿赂等辱没父母名声之事。

《群书治要·晋书》记载了吴隐之的故事。吴隐之早年丧父,对母亲非常孝敬,特别注重和颜悦色。他的邻居韩康伯的母亲是一位有德行的妇人,每次听到吴隐之哭泣,便与他一同悲泣,并对韩康伯说:“如果你以后做了官,应该推举像吴隐之这样有孝顺之心的人。”韩康伯到吏部任职时,就推荐了吴隐之。后来,吴隐之被封为龙骧将军、广州刺史。

吴隐之去广州上任的时候,听说广州北边有一个泉水叫“贪泉”,父老乡亲都传说,一旦饮了贪泉的水,即使廉洁的官员也会变成贪官污吏。吴隐之反其道而行,不仅喝了贪泉水,而且赋诗一首:

古人云此水,一歃怀千金。

试使夷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

意思是古代人传说喝了贪泉的水,就会变成贪官污吏,但是假使让伯夷、叔齐这样廉洁之士饮了这贪泉之水,终究也不会改变他们的廉洁之心。他在任时,克勤克俭、严于律己,使当地人民深受感化。

吴隐之屡次被朝廷赏赐嘉奖,终成一代廉洁官员的典范。他之所以如此恭敬、廉洁,就因为他是孝子。他的一言一行都小心谨慎,念念想着父母的教诲。

《浦江县志》也记载,浦江县郑宅镇有一个“郑义门”,从宋朝到清朝总共出仕173位官吏。他们大到礼部尚书、小到普通税令,竟无一名贪官污吏。人人勤政廉洁,忠君爱民。究其原因就是自幼接受了以孝悌为基础和核心内容的《郑氏规范》的家教。

历史证明,严私德与守公德的关系密不可分。如果人能够在私德方面严于律己,做到孝悌修身严私德,不仅养父母之身,更能进一步养父母之心和志,就必然能够移孝作忠,在守公德方面作出相应表率。因此,古人常讲“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”。

孝养父母还包括养父母之慧,也就是帮助父母提升智慧。孝敬父母并非一味顺从,当父母有过失时,要做到“亲有过,谏使更,怡吾色,柔吾声”(《弟子规》)。如果父母的所言所行有违道义,子女也要委婉劝谏,不能陷父母于不义。

《论语·里仁》云:“事父母几谏,见志不从,又敬不违,劳而无怨。”在侍奉父母时,如果父母有做错的地方,子女要委婉地劝谏。如果父母还是不听从,子女的态度还要更加恭敬而不违逆父母,劳苦而没有怨言。

由此可见,一个真正的孝子,能够做到养父母之身、心、志、慧。身教胜于言传,想让孩子成为孝子,父母首先要成为这样的孝子,在家庭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,最后才能取得“身教者从”的效果。